
优化基金持有人投资体验。递延支付金额不少于40%的范围扩展至董事长等人员考核指引提高了薪酬递延、奖金跟投要求。薪酬递延方面,递延支付金额不少于40%的人员范围扩展至董事长、高管、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、分支机构负责人和核心业务人员,防范关键岗位人员行为短期化。奖金跟投方面,高管、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、基金经理应当分别将不少于当年全部绩效薪酬的30%、30%和40%购买本公司或本人管理的公募基金,均较现行
股东分红、基金经理绩效薪酬与投资者利益绑定机制。考核指引首次明确,对于过去三年基金产品业绩不佳、投资者亏损较大的,应适当降低股东分红频率与分红比例。“以往基金公司绩效考核要求多聚焦于高管、基金经理等从业人员,而股东作为基金公司的最终受益人,其分红行为缺乏直接约束,与基金业绩、投资者利益绑定不紧密。”业内专家称,考核指引填补了基金公司股东层面的责任空白,有助于“自上而下”减少对规模排名、收入利润等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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